网站首页 / 育儿 / 正文

橡胶价格今日报价表,今日橡胶价格多少

时间:2022-06-01 18:26:10 浏览:11次 作者:陌颜幽梦薄凉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橡胶价格今日报价表这个问题,今日橡胶价格多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导读目录:

海南省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的正常秩序,促进天然橡胶产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实行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对天然橡胶原产品实施的收购许可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公平交易、发展生产、维护安定”的原则,依法进行审批。

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站(点)原则上每130公顷天然橡胶种植面积设立一个收购站(点)。第五条 设立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站(点)的,应当在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后,再向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一年期的临时收购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站(点)凭营业执照和收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 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设立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站(点)的有关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第七条 依据本办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现已设立的收购站(点)进行清理。符合条件的,重新核发收购许可证。第九条 天然橡胶原产品的生产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合同,建立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体制。第十条 未经许可,擅自收购天然橡胶原产品的,由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取缔。第十一条 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站(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超许可范围收购天然橡胶原产品的;

(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收购天然橡胶原产品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故意压低或者抬高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价格的。第十二条 ***及其所属部门违反规定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的经营者的天然橡胶原产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天然橡胶原产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抬高价格或者排挤竞争对手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四条 ***和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农垦总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站(点)的许可。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农垦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加工管理意见的通知》(琼府办[1995]33号)文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本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豆豆买橡皮用了五角买钢笔用了¥1.5他还剩下多少钱?

需要知道豆豆一共有多少钱,和他花掉了多少钱,才能知道剩下多少钱。

你没有说明原有的钱数,所以不能确定现在剩余的钱数。

望采纳。

请问大家知道这个是翡翠手串真的假的,什么价位呢。纯天然A货翡翠胶感满绿圆珠手链 冰糯种?

你这个图片是优化美颜过的

最好在真实的阳关下拍照或者视频来鉴定

你好,三元乙丙胶条和三元乙丙发泡胶条的区别是什么,两种的密度大概都是多少,价格差异呢?

三元乙丙胶条一般是泛指是三元乙丙橡胶制作的密封条包括三元乙丙纯胶,三元乙丙再生胶和三元乙丙发泡条制作。密度一般发泡条在0.4-0.8g/cm3,实心的在1.2-1.4g/cm3.至于价格差距很大从几元一米到几十元都有。

用方程解决问题?

解:设橡皮单价x元,

则笔记本单价3.5x元,

根据题意得:

x+3.5x=13.5

4.5ⅹ=13.5

x=3

3.5ⅹ=10.5

答:橡皮单价是3元,笔记本单价是10.5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353049283@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