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教育 / 正文

燕山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时间:2022-04-01 09:30:26 浏览:10次 作者:用户投稿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近日,教育部发布公示

拟同意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与山东职业学院

合并转设为山东职业技术大学

对此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官网

发布如下转设有关问题的答复

燕山学院

燕山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文件

财燕政院字(2021)3号

关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转设有关问题的答复

根据《山东职业学院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合并转设工作协议》,对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由山东财经大学负责到底,确保培养方案不变、教学计划不变、师资和管理团队不变、现行政策不变,学信网信息不变,合格毕业生仍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同学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学习。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2021年6月6日

燕山学院

燕山学院

燕山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文件

鲁财大政发[2021] 23号

关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转设有关问题的答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的有关规定,经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现就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转设有关问题答复如下:1. 对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由山东财经大学负责到底,确保培养方案不变、教学计划不变、师资和管理团队不变、现行政策不变,合格毕业生仍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对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保证学生学信网信息不变,确保学生在升学、考公等工作中不受影响。

3.对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学籍材料由山东财经大学保管,全体毕业生将作为山东财经大学校友。希望燕山学院广大同学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学习,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6月6日印发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官网

版权声明: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353049283@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