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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贼(乱贼而不作的作)

时间:2022-04-09 23:04:04 浏览:7次 作者:用户投稿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但凡读过初中的,肯定都读过《大道之行也》这篇文章。“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可是寄托着中华儿女美好社会理想的一篇经典啊!但是,但是,但是!我们可能都只是读到了假的《大道之行也》。

什么?真的?!

是的!极有可能!

怎么回事?!

先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在汉语里,有很多“纸笔墨砚”、“虎豹豺狼”、“酸甜苦辣麻”、“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的短语(或叫词组)。这类短语表示的都是几种“同类不同种(同属于一个大类但品种各不相同)”的事物。比如“纸笔墨砚”是四种不同的文具,“虎豹豺狼”是四种不同的猛兽,“酸甜苦辣麻”是五种不同的味道,“柴米油盐酱醋茶”是七种生活必需品。我们称这类短语叫同类并列短语。

《大道之行也》这篇经典短文里也有这样的同类并列短语。如“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一句中的“矜寡孤独废疾”,“盗窃乱贼而不作”一句中的“盗窃乱贼”。“矜寡孤独废疾”表示六种人生困境。“矜”同“鳏”,是老而无妻,“寡”是老而无夫,“孤”是幼而无父,“独”是老而无子,“废”是残废,“疾”是生病。“盗窃乱贼”表示四种违法犯罪行为。“盗”是抢,“窃”是偷,“乱”是犯上作乱,“贼”是伤害他人。

这样讲是不是很通顺很合理?

是的!

但是,最新版的教育部编写的八年级下册语文教材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配套练习册却不是这样讲的。几十年来的语文教材、教参、练习册也都不是这样讲的。

一个差别是:教材上把“废”和“疾”合在一起,讲作“有残疾而不能做事”。这样讲,一是短语结构上明显违和,二是丢掉了对生大病重病慢性病人群的救助。有朋友可能要问:生病(疾)需要“养(供养)”吗?其实,“养”有供养的意思,也有救助的意思。现在生了大病重病有医保报销,生了慢性病有门诊补贴,到了古代咋就不需要“养”了呢?古代人积蓄水平更低,更容易因病致贫,更需要供养救助。

乱贼

另一个差别是把“盗窃乱贼”中的“盗”和“窃”合在一起,直接讲作现代汉语的“盗窃”,把“乱”和“贼”合在一起,讲作“作乱害人的事”。“作乱害人的事”还可以认为是“作乱”、“害人”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但现代汉语里的“盗窃”是一个偏义复合词,只有 “窃(偷)”的意思,抢劫的意思“盗”被丢掉了,而“盗”的造字本义就是“抢劫”。(见下面的《象形字典》图片)

乱贼

抢劫(盗)绝对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怎么可能不被列举呢?况且,按教材和练习册上这样讲,“盗窃乱贼”这个同类并列短语的结构就很混乱了,根本就不是同类并列短语了。可是,任谁开口一读,只凭语感进行直觉判断,也会知道“矜寡孤独废疾”和“盗窃乱贼”就是两个同类并列短语呀!每个同类并列短语里面的几个字表示的意思一定各不相同!

教材、教参和练习册上的这种解读明显破坏了同类并列短语的逻辑结构。难道中国的语言学者都不学逻辑学吗?

难道中国的语言学者都不学逻辑学吗?

如果我的观点成立,那就意味着几十年来教材、教参、练习册和老师们对《大道之行也》的解读有比较重大的错误,那不就相当于我们都只是读了假的《大道之行也》!

我觉得我的观点是对的。

所以,同学,你真的只读到了比较假的《大道之行也》!

在部编版初中语文教材文言文注释部分,这样的错误很多。水平不行,就另请高明!

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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