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更多更好的文章不妨成功出书、刊行、交谈,特拟订本私费出书方法。
1.须庄重按照华夏及香港经济特区法令,出书实质不波及任何政事题目,不得违犯华夏的应酬、民族、宗教策略,适合华夏一致和“一个***两种制度”精力。
2.按照《中华群众民主国香港更加行政区域基础法》及国际常识产权条约,出书公司及作家具有出书及学术接洽的普遍自在权力。协作出书后的刊物版权、文章权辨别为本公司及作家持有,受国际常识产权条约养护。任何单元及部分不得以任何办法剽窃、重印书中之笔墨、图片,如需小批援用,须证明根源,但用作贸易及其它,须征得本公司及作家书面承诺;要不,根占有效版权之规则,探求其十足负担。
3.作家需供给①大作简介、目次、出书日子等。②作家全名、地方、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话及***复印件(可扫描电子版)。之上资料不退。
4.本公司在收到大作引见、***复印件及书号审读费后,安置出书安置。作家私费出书,对文章须接受一切法令负担,言责自夸。我方不接受任何法令与财经负担。
5.印制:①作家可委派我方代为安置接洽印刷厂家,由作家付出印制用度。基于香港办公室行政用度特高,故还要酌收局部工本费通联费。②印制也可由作家控制安置。
6.印制实行后:出书15日内,必须请自决安付梓制的部分、单元,向我方付邮样书5册存案,要不成果自夸。
7.刊行:出书物刊行由作家自己控制。
8.版权:该书文章权归作家照章享有,版权为本公司一切。
9.自行投稿,本公司有权确定沿用与否,草稿及资料一致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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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权人(签名):承诺按本方法出书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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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本和议一式两份,文章权人签名后寄回本公司。本公司加盖私章后,本公司和文章权人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