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我们退休年龄的确定是以职工档案为准。但一些人觉得,国企职工档案管理严格,私企职工档案管理松散。私企职工的退休年龄,难道还能以职工档案为准吗?
其实,不管是国企职工还是私企职工,***现行的规定就是“当职工档案和***年龄不一致时,以职工档案记载为准”。
1999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退休年龄和规范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问题,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居民***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主。”
1999年这一文件,主要还是按照尊重过去以职工档案认定退休年龄的方法,找出***和职工档案确定退休时间的衔接方法。
1951年,***颁布了并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草案。后来又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在当时退休时间的认定都是以职工档案为准,毕竟职工档案是记载职工这一辈子出身和经历的材料。我国的***是什么时候实施的呢?1985年9月6日我国的《***条例》才开始实施,我国的***系统才开始陆续建立起来。
实施***以后,指望***取代职工档案确定出生日期,实际上还需要一定方式上的衔接。***明确建立***的时候,需要建立个人出生时间的统计确认,10亿人的信息统计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情。确实在当时有很多人出现了日期不准确的情况。在学校或者单位很多人就直接以个人申报的为准了,并没有去仔细查个人档案,或者说学生就没有个人档案。现在很多老人的***都是以农历出生时间为准。像我的出生日期,直接就落下了0。6月30日变成了6月3日。
相对而言,职工档案的建立和传承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职工档案是伴随着一个人一辈子的档案材料,最早的个人档案一般可以追溯到职工就业或者学生考学、入团。毕竟档案是客观形成的材料,按照越早越准确的原则,职工档案相对是最有公信力的 。
至于私企档案可不可靠的问题。我国从19***年全面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那个时候开始私企、外企的职工才陆续被允许参加养老保险。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他们一般都是以***、户口本的出生日期为准参加养老保险的。当时的人们并没有聪明到提前预知几年后乃至几十年后执行的政策。
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这些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是没有权力保管职工档案的,职工本人更是不能接触本人档案。职工档案一般我是在专门的劳动保障和人才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原则上档案保管是安全、有效、保密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建立了政务信息平台,比如说***部门的户籍系统。***号的作用越来越大,现在大多数个人信息都是以职工***号为准。对于过去出生时间的认定问题,该如何衔接呢?
2020年《民法典》出台,***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1996年,我国正式实施出生证明制度。出生证明是医院、户籍等部门联网承办的,现在没有出生证明都很难落户的。
对于过去没有出生证明的老人怎么办?如果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职工档案实际上就是其他有效的身份登记材料,一般这样的材料形成较早,比户籍登记更早。如果说档案材料形成的较晚,那么又要证明档案是本人的档案了。
总体来说,当***与职工档案记载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个人又不愿意接受现在的出生时间,最好的方法还是查找更早的证明材料。
欢迎关注暖心人社,与你分享社保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