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滦南县发生一起恶犬伤人致死事件,一名妇女被狗咬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两条恶犬被警方击毙。
狗主人被咬伤 医护人员无法接近1月14日17时30分许,唐山市滦南县***局城关***接群众报警,称靳营村张某(女,50岁)被家里养的狗咬伤,情况危急。
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当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县医院的救护车已经先一步到达,但被咬伤的张某仍倒在院中,且两条体型庞大的恶犬正在院中来回溜达,医护人员根本不敢上前施救。
见此情景,办案民警当即将围观群众疏散,并组织人员冒险进入院中救人。可没想到刚一进入院中,便引起了两条恶犬的注意,将它们吸引过来,施救人员只好迅速退到院外。
民警指挥救援
两分钟后,恶犬注意力转移,办案民警再次进入院中,小心接近受伤的张某,最终在张某丈夫的协助下,将浑身是血的张某成功救出并用担架抬上了救护车。经诊断,张某头部、面部、颈部及身体多处被咬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避免恶犬再次伤人 警方将其击毙为避免恶犬再次伤人,办案民警将情况上报后,立即对恶犬采取处置措施。但两条恶犬是西班牙加纳利獒犬,属大型斗犬犬种,体型巨大,每条都在120斤以上,且动作敏捷,性情凶猛,让人难近,办案民警只得向巡警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最终,巡警特警大队支援民警使用手枪将两条恶犬击毙,才彻底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
恶犬被击毙
民警提示,大型斗犬犬种体形巨大、性情凶猛、野性难驯,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和危险性,如果在饲养过程中惹其发怒,很可能会攻击主人。此类犬种对生人更具危险性,而且其力气巨大,咬伤人后受到鲜血的刺激会更加难以控制,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希望广大群众吸取教训,谨慎饲养大型犬种,避免此类悲剧发生。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刘冉
■供图/滦南县***局
■编辑/贾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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