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林夕亭,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点击上面“关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总有人说,“男人追求女人,要死缠烂打。”
这种观念对某些人来说或许适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男人。
两个彼此有意的人,不管有没有死缠烂打,都可以在一起,给这种爱情定义为“死缠烂打”,无疑是不准确的。
有人可能会说,“我一开始追求她时,她确实不喜欢我,确实是我一直死缠烂打才追到手的。”这只是你想当然这样认为,能追到手的,说明她心里并没有拒绝你,你只是用坚持兑现了希望而已。
两个绝对不来电的人,或者你喜欢的人根本不喜欢你,那不管你怎样死缠烂打都没用,对方始终是排斥你的,始终是拒绝你的,你继续死缠烂打对她就是一种打扰,最后很容易导致你为情所困。
你早晚会明白:很多人为情所困,是因为忽略了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也就是“人的意愿”。
一个人对感情的意愿涵盖很多东西,包括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以及审美和观念。如果你喜欢的人从这几方面对你是排斥的,那你们永远都没有可能,再怎么死缠烂打也没用。
人与人之间的排斥分为“相对排斥”和“绝对排斥”:
所谓相对排斥,是指你不认可一个人的某些方面,但不至于反感,不至于给其定性。
所谓绝对排斥,就是上面所讲的生理排斥,心理排斥以及审美和三观排斥,感情中出现了这种排斥,爱情就没有可能。
很多人在面对感情时都无视这个现实,总是靠幻想觉得有可能,这就导致很多人自作多情,以至于最后为情所困。
“你不该给了我希望,又亲手毁掉!”上周阿兴发了一条朋友圈,说的是:“你不该给了我希望,又亲手毁掉!”
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追了一个姑娘三年,一直觉得有希望,结果最后却被拒绝了。具体的情况如下:
「我和她是朋友介绍认识的,我们有共同的爱好,认识之后一直都聊得很好。我们虽然工作是在异地,但我们老家是一个地方的,我从一开始就喜欢她,所以想要和她恋爱结婚。
我并没有缠着她不放,我知道爱情这种事急不来,所以就用很正常的节奏追求她。我向她表达过心意,她虽然没有接受,但也没有拒绝,所以我才觉得有希望。
可是,之后她却和别人恋爱了。我很心痛,但依旧没放弃,从明恋转为了暗恋,她在感情中遇到问题时还会帮她排忧解难。
我能感觉到她对我是有依赖的,所以我一直没放弃。虽然我没有祈祷她和男朋友分手,但是我想过这种可能性,如果她跟男朋友分手了,我觉得她一定会接受原地等她的我。
三年之后,她和男朋友确实分手了,还跟我倾诉了很多,这更加燃气了我内心的希望。可悲的是,春节时我约她见面,向她表白时,她却明确拒绝了我,那副态度很坚决,不光不喜欢我,甚至有些嫌弃我。
是她给了我希望,最后她又亲手毁掉,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真爱你的女人,不需要你“死缠烂打”!上面那个导致阿兴为情所困的女人叫燕子,是我同学。她和阿兴之间的事,如果不是阿兴说起,我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
听了阿兴的哭诉之后,我问燕子是怎么想的,她的回答是:
「我从来没说过要和他恋爱,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我当初虽然没接收也没拒绝,但我之后跟别人恋爱了,这难道不是最好的拒绝吗?他是猪吗?为什么连这一点都不懂?
真爱你的女人,不需要你“死缠烂打”,只要你表达了足够的诚意,爱情自然可以一拍即合。但是,你爱的女人不爱你,你再死缠烂打也没用,这对女人是一种打扰,甚至是一种骚扰,反正我是受不了的。
既然你问起了,我不妨跟你明说,你要想转告他也行:我从生理上是排斥他的,因为他的身高和长相都不符合我的要求,这些对我来说是硬性条件,不容更改。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恋爱,他还缠着我不放,那真的就别怪我打击他。」
上面这个感情案例以及两个当事人的说辞,是一种很现实的问题,其中涉及到的关键问题,也就是我们前文中提到的“意愿问题”。
对男人来说,你爱上一个女人,你想和她恋爱,这是你的意愿。但是她想不想和你恋爱,那是她的意愿。你们之间只有同时具备想和对方恋爱的意愿,才能恋爱,否则就绝不可能。
不管你说自己有多爱她,不管你说自己愿意为她付出多少,这都没用,她的意愿如果就是不想和你恋爱,那你想要和她恋爱的意愿就只是自作多情,你若揪着不放,一会打扰她,二会让自己为情所困。
燕子说的没错,“真爱你的女人,不需要你死缠烂打。”她如果对你有意,要么会跟你一拍即合,要么会给你真正的希望,你只需要坚持一下就好。反之,你爱的人根本不爱你,甚至生理和心理上对你有绝对的排斥,那就没必要死缠烂打,没必要继续自作多情。
既然提到了意愿,最后顺便提醒一下大家:不光你爱一个人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作为被爱的人,你更需要明确表达你的意愿。爱你的人你也爱,不管你是含蓄还是直接,要明确表达你的意愿。爱你的人你不爱,那你最好不要含蓄,不然你的含蓄有可能被对方理解为希望,有可能是你导致他死缠烂打,这样一来,对彼此都没有好处。(文/东林夕亭,你有故事,就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