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报融媒记者 程颖
2月25日下午,记者从市白龟山水库2022年度禁渔期联席会上获悉,为更好地保护白龟山水库生物多样性,市农业农村局发出通告,3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白龟山水库水域全境禁渔。
在禁渔期内,白龟山水库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水库渔获物,所有渔业船舶必须脱离水面、上岸管理。
按照部署,北汝河、沙河、甘江河、澧河、滚河干支流及其水库等天然水域,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禁渔期间,禁止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在禁渔期内,人工养殖的经济鱼类需要捕捞的,需报请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海业资源的,需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上述河流常年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抬网、地笼、迷魂阵、鱼鹰等禁用的渔具渔法捕捞,禁止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违反相关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编辑: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