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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刚(成清刚)

时间:2022-04-12 06:04:08 浏览:13次 作者:用户投稿 【我要投诉/侵权/举报 删除信息】

现代人不仅整容,还着迷练字,因交际场有两个对陌生人的潜规则,一是“以貌取人”,二是“以字取人”,诚然孔子说过“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圣人都犯的错误凡人更难避免,而“以字取人”虽也不是高明的判断方法,但从古至今对书法的推崇,使其具有比外表还大的迷惑性,于是当一个人同时拥有这两点的时候,周围人惨了。

清刚

同时拥有这两点的人就是郑孝胥,他是一个矛盾而且复杂的人物,他的学识基础都来源于他年轻时候的家庭教育,1860年时郑孝胥出生于晚清苏州,结果苏州被太平军控制,一家老小不得不全部迁往老家,他在作为名士的叔祖郑世恭膝下开蒙,从7岁到17岁,从《三字经》到《尔雅》,郑孝胥身上沾染了无限的文人气息。

又因为郑世恭和沈葆桢有交情,沈葆桢因此也认识郑孝胥,沈葆桢作为当时晚清重臣,郑孝胥刚出生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江西巡抚,后又升闽浙总督,接替左宗棠任福建船政大臣,是推动台湾近代化的重要存在,郑孝胥被他赏识后成为了他的幕僚,两人时不时谈文论道,他还有幸得以认识林寿图,可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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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婚姻更让他的外壳金光闪闪,公元1879年郑孝胥娶了吴赞诚的二女儿吴氏,吴赞诚也是当时的一位大臣,跟沈葆桢关系密切,而且他的大女儿嫁给了李鸿章弟弟李蕴章的儿子,他本人也跟李鸿章的长兄有来往,所以郑孝胥娶吴氏就意味着郑氏和李氏攀上了关系,意味着他身家清白,人品高洁。

在良好家庭教育、稳健人际关系、高标姻亲支撑这三点的铺垫下,郑孝胥还未参加福建省乡试之前,就有了名气,让他出名的最重要一点,当然就是书法,中国书法发展到清朝出现了中兴,初期流行帖学,后期流行碑学,但无论是哪一种都是站在前23个朝代的肩膀上,华采众长,所以显得郑孝胥会得字体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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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的时候他模仿欧阳修和苏轼,还有颜真卿,后来魏碑也是他的灵感来源,而欧阳修的楷书膏润无穷,颜真卿的颜体雄秀端庄,苏轼的书法行云流水,魏碑时而朴拙险峻时而舒畅顺滑,使得郑孝胥的书法清刚又松秀,如今书法协会副主席沙孟海甚至说他的成就在赵之谦、陶浚宣、李瑞清之上。

渐渐地,在晚清书法上无人能出其右,所以郑孝胥一年光是卖字,都能收入20000金,被称为是“一字千金”,1908年李经楚,即李鸿章兄长的儿子,也是招商银行的创始人找到了他,更是一开口就直接说“4字4000两黄金”的程度,即便两人没有交情,郑孝胥也不会跟钱过不去,于是“交通银行”这4字,如今还挺立在大街小巷,十分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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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李鸿章就夸他“人且清挺,文笔入古”,这不就是对他“貌”和“字”的巨大肯定?不过李鸿章一生在近代化工业和甲午中日战争上也是毁誉参半,郑孝胥本人也逃不过“晚节不保”,还是公元1***1年,那一年什么事都大不过辛亥革命爆发,大清亡了,按照以前的说法是,郑孝胥他们都要做大清国的遗民了。

“遗民”这个词本身是不具有褒贬义的,但你要是一想到城墙上,外族入侵而誓死坚守的众臣,你就会觉得遗民顿时变得有气节起来,郑孝胥他们也是这么想的,作为“遗民”,他们留着辫子,坚持在诗文书信上用宣统年号,变得固执起来,把这一场前所未有大势所趋的改革看作是“群盗如毛国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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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还做了汉奸,毕竟溥仪都成了最大的汉奸,郑孝胥以“遗老”自居,被溥仪招到了北京担任总理内务府大臣,当溥仪去了日本,他也跟着筹划复辟的事情,1931年九一八事变,伪满洲国国歌和建国宣言就是他负责起草的,更重要的是,1936年之后他依然还在为日本人做事,导致故交好友纷纷割袍断义,形同陌路,分道扬镳。

“散原老人与海藏齐名四十余年,晚节犹如熏莸之异”柳亚子为之盖棺定论,当时是1938年郑孝胥不知是暴毙还是被毒杀,死于长春,散原老人则是之前七七事变就拒绝服药进食,最终忧愤过世,所以柳亚子说郑孝胥和散原老人是“臭草(莸)”和“草(熏)”的差别,可见外貌当真不重要,以书法看人也十分可笑,甚至并不比以貌取人好,欲知人性还是在于“路遥知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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